19 May 2011

啟示:酒妮花誠徵酒僮

跟好友說笑,我要誠徵酒僮,條件如下:

(一)十八歲或以上,男性。〔對不起,女士們,此酒僮之位並不適合女性,請見諒。〕

(二)不用威猛,但要高大。萬一我沉醉在酒人群中,此酒僮要在那茫茫人群之中,找到我在那些酒之前,繼而找到我心儀的酒的蹤影。

(三)識花和會採花。萬一我醉倒了,酒僮要知花在哪,並要在不動武之下,保證花之安全,所以或許要懂採花之術。

(四)要有車牌。會駕車載花載酒。

(五)不會跟我一起飲酒。否則,醉意起不能駕車,怎跟我載花載酒!?

(六)會早起。作我的鬧鐘。

(七)身體健康,力氣大的更好。可以幫我搬酒。

(八)不怎喝酒。免得酒癮起,想飲酒以致失職,或對我的酒藏虎視眈眈。

(九)沒有妻兒。因為我要經常外遊,酒僮或要隨傳隨到,有妻有兒,總不能經常出遊,而我不想因為工作而弄得別人的夫妻或父子或父女關係不好,所以還是沒家室的好。

(十)會吟詩作對。萬一我詩興起,酒僮也會說得幾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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